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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寶?我還三寶哩!

有媒體報導一男子Po文,他由單親的媽媽撫養長大,近來取得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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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寶?我還三寶哩!

有媒體報導一男子Po文,他由單親的媽媽撫養長大,近來取得爺爺留下來的土地,賣掉之後買房子給媽媽住,被他女友罵說媽寶!到底他這麼孝順錯了嗎?引起很多人討論

我覺得,不需要被女朋友的批評就否定了自己,媽寶不一定不好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「媽寶」的好

其實,我一直覺得「媽寶」這兩個字並不完全是負面的名詞啊,是媽媽的寶貝,要聽媽媽的話,不是我平常跟兒子講的嗎?

當然如果只聽媽媽的話,自己一點判斷也沒有,我也不贊成。

重點在我們變了!

關係變複雜了

以前兒子只要聽父母的話就可以了,就是要顧及父母子女的關係就好。

在法律上,成年之前,我們只要面對父母子女的法律關係,但結婚之後,還要再面對夫妻的法律關係(包括夫妻財產、生活費、居住地…等)

OS
有俗語「聽某嘴,大富貴」(台語,意思是聽太太的話比較會富貴)

小孩出生後,現在我們做父母的,都被要求聽聽子女的心聲不是嗎?

想想看,一個孝順的男人,體貼太太的男人,也愛子女的男人,是不是夢幻逸品?

可是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是「媽寶」「妻寶」「子寶」那還是好男人嗎?

其實,男人,最重要的是要有負責照顧整個家的心,因為整個家的成員已經不一樣了,從單純只有跟父母的關係,到處理父母、妻、子的三方關係,必須要在多方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,因為家人幸福是丈夫的責任!

像我也會聽媽媽的話,也會聽太太的話,更會注意聽兒子的話,這樣我豈不就是「媽寶」、「妻寶」、「兒子寶」,變成3寶!

媽不媽寶並不重要

重要的是,我會讓他們都知道,我是他們的寶,他們也是我的寶,我會讓他們都吃到飽,把大家連在一起,我想這才是真正有愛的「家」。

#媽寶
#平安得財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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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家宏律師創立恩典法律事務所於西元二○○二年六月十六日,是由一群年輕專業但資歷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精緻型法律事務所。恩典法律事務所原來由蘇家宏律師一人獨自經營,為了服務更多的客戶,於二○○四年邀請劉志忠律師及趙慧芝律師加入,在所長蘇家宏律師的帶領之下合作,擴大事務所的規模。 由於三名合夥律師均為基督徒,本於專業與信仰的共同理念,除了不僅具備法律人紮實的專業訓練,以及訴訟、非訟等各項豐實的實務經驗,更以基督「愛與關懷」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最重要的經營理念,在台灣、甚至於全球的律師界中可,說是極為特別且珍貴的法律事務所。也因此恩典法律事務所於二○○四年六月合作擴大規模後,即致力於對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社會大眾,提供最專業、最人性、最具效率,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。 使命 恩典法律事務所並非只以營利為目的,而是期望從法律服務出發,照顧每一個客戶個別的需求。除了以訴訟、談判協商等傳統的方式來解決紛爭、救濟權益外,更著重主動積極的精神,以提供個人或法人客戶「法律預防」服務,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目前及未來努力發展的目標。在事前依個別的法律需求量身訂作專屬客戶的整體完善規畫,擺脫過去傳統律師處理案件時「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」的侷限作法。 「人」是法律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,因此,以「人」為服務的主體,著重客戶在各項事務中策略心理的需求。除了本身堅強的陣容外,恩典法律事務所尚整合會計師、專利師、地政士、記帳士、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協同辦案,不僅提供法律服務,更能結合稅務、財務、智慧財產、地政、會計帳務、保險理財,等提供一貫整體規劃的服務,提供個人或企業「法律無障礙」的生活或經營的空間,以達成協助客戶永續經營、創造更充盈之利益為目的。並藉著我們法律服務的提供,讓來到恩典法律事務所的人都享有真實的恩典與平安。這是我們所有成員最終極的願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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